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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泰山学者工程申报说明

来源: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时间:2019-02-27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通知。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4时。小编特对申报条件及程序做如下整理:

1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

申报范围及数量 

△ 聚焦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平台,围绕解决“卡脖子”问题,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精尖”人才,以及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

△ 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可以申报,一般应具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含一流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确无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人选属于我省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的,可向省主管部门提交破格申请。每个单位最多申报6人,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的人选不得低于1/3;只申报1至2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选;拟全职引进人选可不受申报名额限制;不受理个人申报。  

△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经费支持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 2018年“齐鲁之约”引才活动期间对接引进的全职人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和已支持两个管理期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不得申报;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 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中央驻鲁科研院所的协管干部除外)如需申报,必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被选聘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在申报时须提交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函和本人承诺函。

 申报人选条件

△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优先推荐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学者。 

△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学术造诣深,2014年以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  

△ 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4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 全职选聘申报人选须是申报单位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外籍人才以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兼职选聘申报人选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申报单位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申报程序

△ 申报工作依托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须在信息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保存,进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须在信息平台注册,进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信息,提交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书。具体操作指南可从信息平台下载。  

△ 省教育厅负责受理高等学校领域人选申报,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科研院所领域人选申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受理医疗卫生机构领域人选申报。中央驻鲁及省属单位直接报省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按归属领域分别报省主管部门。  

2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

申报范围及数量  

△ 聚焦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高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点支持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具有较强发展创新潜能的青年拔尖人才,以及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  

△ 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可以申报,一般应具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含一流学科)、省级人文社科基地、博士学位授权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确无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人选属于我省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的,可向省主管部门提交破格申请。每个单位最多申报6人,其中2018年以来全职引进的人选不得低于1/2;只申报1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选;拟全职引进人选可不受申报名额限制;不受理个人申报。  

△ 社会科学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领域申报。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人,拟全职引进人选可不受申报名额限制;不受理个人申报。  

△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经费支持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 2018年“齐鲁之约”引才活动期间对接引进的全职人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 实行院士举荐制度,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每人可在本研究领域举荐1名拟全职引进人选申报。  

△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不得申报;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  

△ 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中央驻鲁科研院所的协管干部除外)如需申报,必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被选聘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在申报时须提交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函和本人承诺函。

申报人选条件  

△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 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 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是全球TOP200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年龄除外),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申报程序  

△ 申报工作依托信息平台开展。申报人选须在信息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保存,进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须在信息平台注册,进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信息,提交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具体操作指南可从信息平台下载。  

△ 省教育厅负责受理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领域人选申报,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科研院所领域人选申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受理医疗卫生机构领域人选申报。中央驻鲁及省属单位直接报省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按归属领域分别报省主管部门。  

如有申报需求及问题,请咨询科创慧谷(青岛)园区工作人员,联系人:孙经理  1876525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