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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测试费用补贴和研发项目奖励申报开始了

来源:    时间:2019-09-18

近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实施细则》,青岛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测试费用补贴和研发项目奖励申报工作。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该奖励细则~


补贴事项及标准

管理单位测试费用补贴

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将其管理的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为本市注册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提供的测试服务,可申报补贴。按照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实际发生相关检验测试费用的10%予以补贴,同一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用户测试费用补贴

企业使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共享仪器进行研发活动,按照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实际发生相关检验测试费用的10%(“千帆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20%),由企业所在区市予以补贴。市级财政根据区市补贴资金额给予不超过1∶1配套支持,同一企业市级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使用共享仪器开展的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检验、医疗服务、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在补贴范围。

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研发项目奖励

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开展的分析测试方法研究、分析测试标准制定、仪器新功能开发和仪器升级改造等项目可申报奖励,申报的项目完成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项目评审得分80分以上的予以奖励,每个项目5万元,具体奖励项目数量根据实际预算从高到低排序按比例选取



申报单位范围

管理单位

申请测试费用补贴的管理单位是指已加入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机构等机构,不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

其中,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机构包括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申请研发项目奖励的管理单位是指已加入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

企业用户

指在青岛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使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且已获得所在区市测试费用补贴。



申报项目范围

管理单位、企业用户申报的测试服务项目,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完成,以测试服务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项目范围包括

·分析测试方法研究,指在检验检测、分析测试领域中建立的新的检测技术、检测方法,且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实际应用价值。

·分析测试标准制定,指在检验检测、分析测试领域中新研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

·仪器新功能开发,指与科学仪器设备相配套的关键部件的研究开发以及与大型科学仪器相关的新原理、新设计、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拓展现有科学仪器设备的功能及应用范围,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

·仪器升级改造,对科学仪器设备使用中处于落后或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的控制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及其软件等进行研究开发或技术升级,以提升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规范,有较完备的实施记录,账目清晰,资料齐备。

·项目成果已公开或被采用。

·对于仪器新功能开发、仪器升级改造两类项目,每个项目的经费投入不低于5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