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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2019年度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9-06

青岛市印发了《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规定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要求,组织开展青岛市2019年度专利创造(含国防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申报资助资金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申报情况如下


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度内的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度内的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分别按以下不同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10个国家予以资助:

•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9年度内的PCT发明专利申请,国际检索报告给出积极性判断的,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2000元。


开展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服务的本地代理机构:开展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服务并获得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度内的,每件奖励提供服务的本地代理机构1万元。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满10年,给予6000元资助;满15年,给予13000元资助。


  资助申报


系统申报:申请人须注册登录“青岛市专利专项资助系统平台”进行操作,完成申报材料录入,导出并打印《青岛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青岛市开展PCT服务代理机构资助资金申报表》、《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在系统中预约现场申报审核时间。


现场申报:专利权人须到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青岛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

•对取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需提交《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原件及复印件。

•对开展PCT国际专利申请服务获得授权的本地代理机构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开展PCT服务代理机构资助资金申报表》、显示本地代理机构信息的海外事务所授权通知函和授权通知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海外事务所邮寄证书通知函和证书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理机构注册证。

•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对于共同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

•凡申报资助资金的个人或单位,均需填写《申报、领取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诚信承诺书》。个人申请资助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企事业单位申请资助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一次报送多件专利资助项目的,除递交上述材料外,应当提交《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资助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