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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新技术新产品项目)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0-03-13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本次新冠疫情爆发和防控工作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势必催生大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在今后一段时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迅速抢占发展先机,通过科技引领支撑加快促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和科技引领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青岛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专项中先行启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研究,支持我市有关单位,围绕受疫情防控影响形成的新产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方向1:融合多传感器阵列的AI交互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面向医院、学校、楼宇、商场等公共交互场景,研究多传感器融合阵列技术及多模态数据融合技术,对物理空间的声学、光学等属性信息进行采集与处理,提升复杂场景中的数据信息采集、处理的准确度。基于AI技术形成一套融合多种传感器的非接触式智能交互系统,并在特定公共交互场景或领域当中应用示范。

  拟支持项目1项。

  方向2:基于AI技术的非接触式线下消费场景新技术及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AI的商品识别技术,设计低时延、强泛化能力的目标商品快速检测算法,融合第三方支付、商业业务系统,解决新零售模式下场景化模式识别性能不足、识别准确度及效率偏低、使用环境对识别影响大等问题,形成智能化非接触式解决方案。开发集成商品识别自助零售智能终端,研发形成面向新零售的商品识别与智能应用开放平台,并在相关零售领域应用示范。

  拟支持项目1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单位须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五)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支持额度。

  三、支持方式
  项目执行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12个月,本次申报项目为前瞻性引领性项目,不受已立项项目数量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重点研发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联合申报单位要求限制。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依次点选“2020年度”—“重点研发专项”—“新技术新产品”,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项目申报书、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有关附件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2.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可在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相关专栏或项目申报附件专栏下载。

  (二)组织推荐

  1.为加快推进联防联控工作,本专题项目简化推荐程序,采取网上申报推荐上报方式。项目申报书线上填报提交后由推荐单位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导出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3月24日前寄送市科技局(以寄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1号科技创新大厦16楼,邮编:266000。

  联系人:刘少青

  联系电话:88728989转805(08:30-17:00)

  2.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网上提交时间截至2020年3月20日17:00。

  技术咨询电话:18353238045

  (三)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信息科技处    

  联系人:林乔        

     联系电话:85911332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人:王向阳       

      联系电话:8591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