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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补400万元!青岛12部门联合发文,做大人才服务行业

来源:    时间:2022-03-17

日前

由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的

《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公布

“若干措施”围绕

做大行业规模、优化行业结构、

提升市场化水平、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打造高素质职业化人才队伍等五个方面

提出实施“五大工程”

明确16条“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

其中

对拟上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给予累计最高400万元补助

详情如下

01

实施产值倍增工程,加快做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规模

实施上市培育计划。遴选2-3家具备上市基本条件、具有上市意愿、总部在青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对一制定培育和扶持方案,加快实现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市零的突破。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对拟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金额最高4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实施领军扶持计划。面向已在青纳统3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遴选激励一批引领转型升级、快速实现产值倍增的领军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领办人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实施重点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一批业态先进、规模较大、拉动效应强的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遴选激励一批新落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办人,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奖励。

实施强基激励计划。鼓励纳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壮大,按其每年新增营业收入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02

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加快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结构

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化转型。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科技型企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化发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发展一批能够展示青岛人力资源服务形象的品牌。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绩评价体系,引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保障劳动用工、招才引智等作出贡献,对经评估贡献突出的,授予“青岛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对获得国家、省、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高一级认定的可按照相应标准补齐差额。

03

实施市场拓展工程,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水平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偿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项目,目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落实国家“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战略要求,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数智化转型,承接人才遴选、人才分类评价、人才数据库、人才指数发布、行业统计体系等专业研究以及园区运营、招聘活动、高层次人才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档案整理、会议展览、行业调查分析等公共服务活动。

鼓励招引产业高端人才。对全职引进规定范围内优秀高层次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标准给予一定奖励。支持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产业高端人才(金融产业100万元以上),最高补贴50万元。

支持创建招才引智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青岛市人才驿站、青岛市招才引智工作站,自主举办引才聚才活动,承担招才引智相关工作任务,经评估考核,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04

实施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融合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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