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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制定近期发布《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 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通知

来源:    时间:2022-11-18

为进一步振兴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鼓励高新区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根据《青 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 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青高新管〔2022〕13 号),高新区管委制定近期发布《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 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具体申报事项及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事项——

01.鼓励企业高速发展


对年度营业收入净增超过 10 亿元(含)的企业予以 300 万 元奖励;7 亿元(含)至 10 亿元的企业予以 200 万元奖励;4 亿 元(含)至 7 亿元的企业予以 100 万元奖励;2 亿元(含)至 4 亿元的企业予以 60 万元奖励;1 亿元(含)至 2 亿元的企业予 以 30 万元奖励;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之间的予以 10 万元 奖励。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 

(二)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根据企业年度汇算清缴营业收入确认名单拨付)。

(三)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020765

02.培育企业发展梯队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50 亿元、30 亿 元、20 亿元、10 亿元、5 亿元且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分 别给予其高级管理团队 200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60 万元、 30 万元奖励。在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 

(二)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根据企业年度汇算清缴营业收入确认名单拨付)。 

(三)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020765。

03.持企业倍增发展

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1 亿元(含)到 3 亿元,承诺 3 年内 营业收入均为正增长且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 25%的企业,按照区 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口径增量的 2%予以奖励;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3 亿元(含)以上,可承诺 3 年内营 业收入均为正增长且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 25%的企业,按照区内 制造业营业收入口径增量的 2%予以奖励;或承诺 5 年内营业收 3入均为正增长且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 15%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区 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口径增量的 1%予以奖励。建立倍增企业动态培育库,企业诉求可“一事一议”。(一)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的申报主体;

2.企业需与高新区管委签订《青岛高新区企业倍增计划协议书》。

3.与管委签订协议或备忘录且在执行期内的企业不执行此 条政策。 

(二)申报材料 

1.青岛高新区倍增企业资金申请表; 

2.企业协议基数年及企业履行协议年份的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纳税申报表;

 3.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相关情况一览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年度的完税证明(以入库时间为准); 

6.其他申报材料。 

(三)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020765

04.鼓励企业升规纳统

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累计 430 万元奖励(纳统当年给予企业 10 万元奖励,纳统次年及第三 年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每年给予 10 万元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主体;

2.首次实现年度升规纳统或月度纳统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认定文件和企业 年度汇算清缴营业收入确认名单拨付)。 

(三)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020765

05.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对于获得市级综合技改奖补和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 的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的 50%给予奖励。(对于投资 500 万 以上的技改项目须为纳统在库项目才能申请区级奖励)。企业所 获区级技改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一)申报条件 1.获得市级综合技改奖补的申报主体;2.获得市级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的申报主体;3.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须提前纳统入库,且入库项 目类别为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方式 5免申即享(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 展局相关认定文件拨付)。 

(三)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8686909

06.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

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 50%配套奖励。其中对购买青岛高新区企业生产或集成的机器人 产品的企业,再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 50%配套奖励。配套奖励 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获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工业企业“机器换人” 项目。 

(二)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认定文件及企业 申报市级资金时提报的材料拨付)。 

(三)政策咨询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68686559

07.全面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