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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定向减税促创业,国务院常务会议新决定!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创新创业带来了新的利好政策,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及合作或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等可按规定纳入加计扣除。
2、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
3、简化审核,对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对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实行归并核算。
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
1、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该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2、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期,在2015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峰论坛上,政府对创业又将有哪些政策导向,看看八位部委负责人都说了啥?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科技部将从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创业投资引导、丰富创新创业的活动载体、加强分类指导等五方面进一步大力发展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人社部一直在组织实施对重点群体的创业服务,为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农民工等群体提供专项创业服务,把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未来将根据创新创业需要加大财政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增加普惠性政策,对小微企业实行减税降费,不断扩大优惠政策范围。
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尚勇:我国应该高度重视科技人员的生力军作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使更多创业活动建立在创新驱动的基础之上,使更多的创新企业破土而出、发展壮大,成长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引领产业变革的“独角兽”企业。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青年人创业,有三点不足:一是当代青年创新意识强,但受互联网影响深,许多青年创业难以实现从零到一的突破,难以把产品转化成商品;二是当代青年创业热情突出,但往往对市场对自我的预期过高,产品难以赢得社会认可;三是草根青年创业多,但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和保障,创业风险高、成功率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立峰:我们考虑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减轻创新创业者的财政负担;推进信息共享互联,防范和降低交易风险;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搭建多元化的‘双创’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信息高速流动、资源高度聚集、要素综合利用效率大大提高,创业成本显著降低。
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未来,教育部将加快完善政策资金支持和条件改善,鼓励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推动高校建立创业基金、吸引校外资金,建立弹性学分制度、支持休学创新创业,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聘请各行业创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