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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科创慧谷(青岛)那些优惠政策

来源: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时间:2015-11-18

每一位想要入驻园区的小伙伴儿都有一个同样的问题:“园区有什么优惠政策?:

今天贴心的小编为大家奉上入驻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高新区那些政策支持节选,各位看官不要错过哟~

高层次人才

符合要求的高层次人才来“人才特区”创办电子信息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业、生物与医药业、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企业的给予100万、300万、500万、5000万元不等的创业扶持资金。

办公用房补贴

“特区创业项目”在“人才特区”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补贴。租赁孵化器场地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入驻面积给予第一年全额、第二年70%、第三年50%的房屋补贴。租赁加速器场地的,按入驻面积给予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1元,第二年每天每平方米0.5元,第三年每天每平方米0.3元的房租补贴,租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安家补助

“特区创业人才”在“人才特区”工作的,“人才特区”为其租用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房租。创业满三年,在青自购住房的,经评估,给予购房安家补助。特一类项目创业人才100万元,一类项目创业人才50万元,二类项目创业人才30万元,三类项目创业人才10万元。

研发鼓励

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分中心,经考核效果明显的,给予50万元资金补贴;对企业建设的研发机构,被评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给予50万元资金补贴;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资金补贴。

人才公寓

入职高新区的本科以上学历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租售或购买面积60-85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租住期限一般为3年。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

留创园

对符合规定进驻留创园的留学人员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有以下扶持政策:按孵化企业入驻所缴纳的房屋租金给予第一年8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屋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额为:租用标准厂房的不超过0.6元/平方米·天,租用写字楼的不超过1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租用标准厂房的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租用写字楼的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软件企业

对新入驻的人员规模50人以上的软件企业及培训机构、或人员规模100人以上的信息服务企业,租用软件科技城专业园区研发、办公、生产、培训用房的,按照先缴纳后补贴的办法,三年内给予50%的房祖补贴(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对年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6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于新入选“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出口工程企业( COSEP)’’、“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全球软件5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国内外上市的软件企业,在红岛经济区设立的且正常运转一年以上的首个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独资法人企业,3年内根据其实际到位注册资金每100万美元给予20万元人民币房租补贴(3年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软件企业在红岛经济区内新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在获得授牌且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研发能力建设扶持。对获得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在获得授牌且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研发能力建设扶持。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装修支持

给予园区运营方500元/平方米一次性装修支持,每个专业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器)运营方三年内享受装修支持的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房租补贴

对入驻经认定的孵化器、产业园区等科研办公性质载体的项目,按照入驻项目540元/平方米/年予以房租补贴,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不超过200平方米,前三年连续补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首发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被正式受理,市政府接到中国证监会征求意见函后,对企业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按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商标、名牌产品

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著名(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列入国家名牌培育计划)的企业,分别按照40万元∕个、10万元∕个予以奖励;新获得国家、省市级质量奖的,分别按照50万元∕个、10万元∕个予以奖励。

机器人生产制作

对机器人生产制造企业机器人产品年销售收入(以在青岛高新区开具纳税发票的销售额为准)新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6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

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申报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经评审批准后,每个项目资助20—50万元。

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中介机构设立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批准的,给予50万元资助。

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获得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获得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资助。

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3000元;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件专利申请只能享受一次专利资助);制定地方和行业标准公布后每件最高资助20万元,制定国家标准公布后每件最高资助50万元,制定国际标准公布后每件最高资助100万元,对标准制定的主持单位给予最高额度资助,对标准制定的参与单位给予最高额度50%的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


若想了解更多园区政策,欢迎来到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

或电话咨询:0532-55679657  孙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