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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8-12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市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要求,充分发挥奖励导向和激励作用,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注重科技成果本地贡献,引导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推荐的市科学技术奖范围包括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创新团队类、科技创业类、技术标准创新类)和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推荐条件和报送要求。


推荐条件

推荐各奖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推荐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我市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19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被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被推荐1项;获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已提名参评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报送要求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服务大厅“科技奖励系统”板块)在线填写和上传。2019年8月20日起,我办向各推荐单位分发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各推荐单位进入系统,按系统提示生成拟推荐项目推荐号和登陆口令,组织拟推荐项目第一完成人凭推荐号和登陆口令登陆系统填报。如选择专家推荐形式,请推荐专家与我办联系获取推荐号和登录口令。

●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推荐材料应当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网络评审仅审阅电子版材料。

●科技奖励系统开放前,推荐单位可组织拟推荐项目按照《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起草推荐书。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7时,纸质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