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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申报开始

来源:    时间:2019-08-21

 青岛市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小编整理了申报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企业在2016-2018年度取得了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企业在2018年度设备投资额(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达到500万元。

申报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且单台设备价格(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不低于1万元。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是指列入青岛市2019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定报库的企业。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达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标准、但未单独列入青岛市2019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定报库的企业,如其主营业务收入合并入母公司统计,且母公司整体列入青岛市2019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定报库,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需母公司出具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并附2018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达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标准,因特定原因未列入青岛市2019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定报库的企业,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并附2018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所需材料

 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最终截止时间为9月2日。

•《青岛市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申请表》;

•2016-2018年度内取得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2018年度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发日期应在2018年,下同;融资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销售方开具给申报企业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明细表(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版);

•企业允诺税务部门提供本企业2018年度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及2017、2018年度增值税入库额等相关材料的函(附件3);

•合并母公司列统的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附件4,需母公司出具并加盖母公司公章)及2018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因特定原因未列统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18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

•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有意按青工信规〔2019〕1号第五条第三款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编写提纲见附件5)。

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根据需要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的,资金申请报告可单独成册。

其它要求

•企业如获得2013-2016年度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扶持,其贴息扶持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综合奖补资金,且贴息扶持项目投入的设备不得再次申报综合奖补政策。

•2018年度设备已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类政策资金扶持以及市民营经济局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扶持的企业,不再享受2019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扶持。

•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做好审核工作,全面如实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

•申报企业如获得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扶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未尽事宜,以《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19〕1号印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