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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奖励申报工作的解读

来源:    时间:2019-10-15

根据《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青政字〔2017〕70号)、《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科规〔2017〕9号),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青岛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奖励申报工作。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申报该政策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合理的人才结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期间应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申报单位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的事务包括:信息分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流程服务、制度建设、专利运营、权利维护、战略规划、品牌宣传和建设、人才培养等内容。

(四)被托管的小微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五)申报单位应在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内为青岛市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100家(含)以上。


二、资金支持方式

对提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100家(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青岛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申报书》。

2.《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3.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专职专利代理资格工作人员《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19年1月份以来由申报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

(3)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复印件。

(4)从事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事项的证明,托管服务发票的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全部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2019年10月30日前寄(送)至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14(H)层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4日-30日

  (工作日09:00-17:00)

   受理地点: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14(H)层

   邮    箱:qd12330zz@163.com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奖励的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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