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政策速递

青岛66条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条条“真金白银”!

来源:青岛创客    时间:2021-11-01

日前,青岛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围绕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等13条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通过科技创新、产才融合、新经济发展、聚核强链、金融赋能、招商引资等六大支撑行动,推出了66条扶持政策。


这66条政策条条“真金白银”,是我市近年来在经济领域各类扶持政策的大集成。政策强调,其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企业(园区、集聚区)获得同类评选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这一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除部分注明有效期的条款外,未注明有效期的条款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政策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本政策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兑现流程。


下面来看具体的政策条款:

01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培育数字产业。组织5G、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年度“十佳场景示范”评选,对获评的,按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申报主体(政府投资项目除外)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做强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对纳入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年度服务本地企业5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该部分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补,单个平台服务商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我市注册法人机构的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平台,按照年度运营费用的20%给予补助,政策期内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或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鼓励软件产业加快发展。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且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软件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等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版次高端软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4.推动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鼓励广电和电信运营商加快“双千兆”传输网络建设,选取若干住宅小区试点建设4K应用示范小区,提升4K内容和应用服务供给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应用示范小区,按照运营商建设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新能源产业

5.构筑氢能产业发展优势。设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按市场化原则投资氢能重点项目建设。



医养健康产业

6.加快药械研发及成果转化。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的新药,按照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00万元。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600万元。对取得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药品注册批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每项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300万元。对创新成果转化项目、龙头企业引进项目、相关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固定资产投资等资助。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2月7日。

7.支持药械产品应用。鼓励开展GLP、GCP资质认证,给予每家企业(机构)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中标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且采购金额超过1亿元的品种,给予每个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投产且销售首台(套)大型高端医疗器械设备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含原料药)和医疗器械,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在我市转化的创新药物,争取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上述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2月7日。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投产后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补助。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BE)豁免、并最终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

8.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对社会办医机构新获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推动养老产业发展。对新(改)建的养老机构及符合标准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资助。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运营补贴;为入住老年人和护理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