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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亿元!高新区连发四大政策振兴实体经济

来源:    时间:2022-05-07

为全面落实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

三年行动相关部署要求

近日

青岛高新区连发四大政策

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医疗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聚发展

四项政策针对相关企业

明确多项“真金白银”的奖励政策

最高奖励1亿元

图片

主要内容

01

鼓励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高新区胶州湾北部主园区(下称高新区)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注册时间满一年的制造业企业。



政策措施

鼓励企业高速发展


对年度营业收入净增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予以300万元奖励;7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予以200万元奖励;4亿元(含)至7亿元的企业予以100万元奖励;2亿元(含)至4亿元的企业予以60万元奖励;1亿元(含)至2亿元的企业予以30万元奖励;5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予以10万元奖励。

培育企业发展梯队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且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其高级管理团队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在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支持企业倍增发展


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到3亿元,承诺3年内营业收入均为正增长且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25%的企业,按照区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口径增量的2%予以奖励;


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3亿元(含)以上,可承诺3年内营业收入均为正增长且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25%的企业,按照区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口径增量的2%予以奖励;或承诺5年内营业收入均为正增长且实现年均增幅不低于15%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区内制造业营业收入口径增量的1%予以奖励。


建立倍增企业动态培育库,企业诉求可“一事一议”。

鼓励企业升规纳统


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累计30万元奖励(纳统当年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纳统次年及第三年年营业收入正增长的企业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于获得市级综合技改奖补和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扶持的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的50%给予奖励。(对于投资500万以上的技改项目须为纳统在库项目才能申请区级奖励)。企业所获区级技改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


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企业,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奖励。其中对购买青岛高新区企业生产或集成的机器人产品的企业,再根据上级奖补资金给予50%配套奖励。配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全面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强化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若已享受下一级奖励,在获评更高级别认定时,给予差额部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