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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标准化创新发展资助奖励办法出台

来源:    时间:2022-11-23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资助奖励办法》。这是我市自2003年以来延续实施并持续优化的新一轮标准化资助奖励政策。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政策以扶持发展实体经济和24条产业链等重点标准化项目为主,并对资助奖励金额予以固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


《办法》提高资助奖励的精准性,以促进标准化创新为目的保重点,以扶持发展实体经济和24条产业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标准化项目为主。



奖励资助项目范围

七大优势产业链。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


十大新兴产业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 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


七大现代服务业。现代金融、现代商贸、现代物流、 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标准化项目。


《办法》优选了资助奖励项目类别,重点资助奖励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准化创新项目。另外,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增加了限制性要求,如绿色门槛、信用、公开等规定。



申请资助奖励项目类别

  主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


 主持国家标准 (包括国家军用标准,下同) 制定的;


 主持行业标准 (包括部门军用标准,下同) 制定的;


 承担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根据市政府与国家标准委、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签署建设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 (青岛) 的协议,承担的标准化教 育培训项目。



资助奖励资金标准

 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20万元;


 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15万元。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10万元; 


 承担国际标准化教育培训项目,按照相关协议和国家有关培训经费管理使用规定,根据实际培训班次和人数给予资助。



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奖励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 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


 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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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资助奖励办法》全文

(文章来源:青岛创客)